为贯彻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工作部署和综合改革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2023年我局开展了龙岗区园山、龙岗、龙城、宝龙(宝龙科技城除外)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并组织编制了初步成果文件,包括评价报告(公示稿)和管理清单(草案),根据《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在2024年1月29日前将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通过来电或政务邮箱方式反馈给我们(联系人:周工、张工,联系电话:0755-84510726,邮箱:xzfwk@lg.gov.cn),附件:1.《龙岗区园山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2.《龙岗区园山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3.《龙岗区龙岗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4.《龙岗区龙岗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5.《龙岗区龙城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6.《龙岗区龙城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7.《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科技城除外)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8.《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科技城除外)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