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宁科规〔2015〕2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和复核工作,(二)复核对象:认定或复核满5年的市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见附件1),建设具有科普宣传、培训和服务等功能的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场馆类科普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场所类科普基地户外活动场所原则上不少于50000平方米,其他类科普基地展教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场馆类科普基地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三、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一)各区(园区)科技局、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动员管辖范围内单位进行申报,认真审核申报基地材料,(三)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报及复核对象填报《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书》《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自评表》(见附件2、3),被上级认定为科技或教育类相关基地的文件、科普年度工作计划、管理规定等,4.各区(园区)科技局、各主管部门填报《2022年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各区(园区)科技局填报《市级以上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运行情况汇总表》,四、联系方式市政务服务中心专项服务窗口郁勇申辰联系电话:025-6850523468505233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庄禹森联系电话:025-68786292邮箱:njkwfgc@163.com附件:1.需复核的市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名单2.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书3.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自评表4.2022年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5.市级以上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运行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