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局、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的通知》(粤组通〔2023〕22号)、《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揭市财农〔2023〕61号)和《惠来县关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惠乡振组〔202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拟将项目(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从2023年12月26日开始至2024年1月2日为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惠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6617758,附件:惠来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6日相关附件: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