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平台经济重点企业、产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鲁发改高技〔2023〕592号)要求,在各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和提报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山东省平台经济重点企业、产业集聚区认定工作,经集中评审、信用审核和现场核查,提出了拟认定平台经济重点企业、产业集聚区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我们,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531-51783112传真:0531-51783113邮箱:gjsc_sdfgw@shandong.cn附件:1.2023年山东省平台经济重点企业拟认定名单.pdf2.2023年山东省平台经济产业集聚区拟认定名单.pdf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