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引深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指引>的通知》等精神,按照“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原则,我市积极推行线下实体店经营者自愿参照执行线上“七日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活动,全面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着力营造“安全购”“放心购”“无忧购”的消费环境,切实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安全感,现将我市11月份自愿参与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企业名单公布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具体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由承诺方在店内明示),附件:晋中11月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