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闽财农指〔2022〕35号)、《东山县农业农村局东山县财政局关于东山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东农综〔2023〕60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镇村推荐和我局研究决定,拟确定以下182名人员作为东山县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7天,从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二、电话:0596-5885101,如有异议,请在此期间来电、来信或来访向东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情况,地址:东山县电信大楼707室,邮政编码:363400附件:东山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公示表东山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2日附件:2.东山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公示表.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