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农业局:根据《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樟财﹝2023﹞252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对提前下达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组查阅了你单位相关财务资料和其他佐证材料,你单位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评价报告是财政局了解提前下达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及经费支出的绩效情况,并据以加强对未来该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管理,现将本项目结论函告你局,附:提前下达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永泰县财政局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