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中央直达资金)通知》(克财教〔2023〕45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直达经费预算33万元(项目代码:Z155050000004),其中: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0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33万元,高等教育学校(含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0万元(详见附件1),三、你单位应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财教〔2018〕1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要求,四、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做好真实有效的直达资金支付数据关联工作,五、请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3号)要求,六、根据全面落实绩效管理有关要求,随文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区域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请资金使用单位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附件:附件1: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表附件2: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此件公开发布)乌恰县财政局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