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发改高技〔2022〕274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转发你们,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面向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二)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和产业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技术创新团队人员总数不少于40人,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具有科技成果工程化转化和向企业辐射工程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五)申报的工程中心原则上采用法人形式组建和运行,对于采取非法人形式组建的工程研究中心,并在工程中心组建过程中有较强资金筹措能力,共同申请组建工程中心,二、其他事项请各城区主管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所主管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机构申报,于4月27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包括工程中心申报函、项目申请报告、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办(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一里1号市发展改革委大楼1405办公室),附件:附件1:广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doc附件3: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xls南宁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办公室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2022年3月25日(联系人及电话:高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