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拟于2023年12月24日18时至12月31日24时升级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暂停办理时间及服务范围(一)暂停办理时间2023年12月24日18时至12月31日24时,(二)暂停服务范围辽宁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统一信息系统,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关键信息、参保险种信息、工伤费率信息修改等涉及各种单位信息变化的业务,2.单位参保状态变更类业务,包括单位参保登记、单位注销、单位分立、单位合并、单位整建制转移等涉及单位参保缴费状态变化的业务,包括人员基本信息修改、人员关键信息修改、人员参保险种信息修改等涉及人员信息变化的业务,4.人员参保缴费状态变更类业务,包括单位征收核定、单位征集信息回退等涉及单位缴费信息生成与撤销的单位缴费信息变化类的业务,二、延长缴费征期为保障参保单位、参保人权益不受影响,(一)参保单位及其职工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采暖费2023年12月属期征缴期限延长至2024年1月10日,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采暖费2024年1月-3月属期征缴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二)灵活就业人员1.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期延长至2024年1月10日,按照税务机关2023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明确2023年12月社保缴费受理时间的通知》执行,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