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玉环市优质工业项目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玉政办发〔2019〕6号)、《关于建立玉环市“产业争先”项目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一、实施范围入驻“1+N”国企建设运营产业园区的新兴产业项目,产业园竣工验收后国企再与项目业主签订正式租赁协议,(二)再购:入园企业严格履行租赁协议条件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玉环市“产业争先”项目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评价,由市投资促进中心根据“产业争先”项目评价管理的相关标准进行遴选入库,标准厂房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终审后,企业与国企直接签订厂房租赁协议,先租再购”优质项目评价标准类别指标或内容要求分值自评审核产业准入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导向,2投资水平项目总投资达到5000万元的得5分,10新项目产值达到1亿元标准得5分,10新项目亩均税收达到分行业标准得5分,瞪羚企业、放水养鱼企业各加5分,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加5分、3分,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加5分、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