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温龙政发〔2022〕11号)规定,经龙湾区创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拟同意上海投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龙湾区创投引导基金阶段参股合作机构,并设立子基金,现将管理机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12月21日起到12月27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龙湾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577-86969066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65号龙湾区财政局1611室邮政编码:325024附件: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23年拟合作设立子基金名单公示龙湾区(高新区)创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2月21日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23年拟合作设立子基金名单公示序号拟设立子基金名称管理机构名称拟设立子基金规模(万元)区创投基金出资额度区创投基金出资占比(%)1爱尔眼谷(温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投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0006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