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鲤城江南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鲤城江南水质净化中心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征地目的地块位置:鲤城江南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鲤城江南水质净化中心项目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金浦社区、黄石社区,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鲤城区集体土地3.9152公顷(水田0.0019公顷,其中:浮桥街道金浦社区水浇地0.0004公顷,鲤城区浮桥街道金浦社区、黄石社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96万元/公顷的标准进行补偿,被征地单位社保补助基金和社区载体发展基金各按15万元/公顷进行补偿,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符合《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对象审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政文〔2019〕80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人员,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居民委员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现就鲤城江南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鲤城江南水质净化中心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征地目的地块位置:鲤城江南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鲤城江南水质净化中心项目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金浦社区、黄石社区,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鲤城区集体土地3.9152公顷(水田0.0019公顷,其中:浮桥街道金浦社区水浇地0.0004公顷,鲤城区浮桥街道金浦社区、黄石社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96万元/公顷的标准进行补偿,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符合《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对象审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政文〔2019〕80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人员,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居民委员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