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9号)、《秀屿区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莆秀政办〔2020〕49号)文件精神和莆田市海发水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提供的“海发鲍鱼育苗场改造项目”验收材料,我局于2023年12月20日会同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公司2023年度实施的“海发鲍鱼育苗场改造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经专家组现场核验:新建钢管屋架6500㎡,2.5厘米网目防晒网2层1.3万㎡,强力耐磨聚乙酯网6500㎡,黑色塑料防晒网6500㎡,4台11kw抽水泵及相关管道,供气管道改造500池,120kw发电机组1台,钢架塑料屋顶200㎡,2台4kw水泵相联PVC+PE75水管养殖池冲水系统1套,直径12毫米聚乙酯绳500条,请于2023年12月27日前书面反馈我局,公示日期: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