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为扎实推进我市廊桥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廊桥保护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系统性加强我市廊桥保护研究利用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廊桥保护三年行动的通知(2023-2025)》(文物保发〔2023〕16号),《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物局关于福建省廊桥保护行动三年计划(2023一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文物字〔2023〕370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决定成立邵武市廊桥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廊桥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全力以赴做好廊桥专项调查、本体保护、安全防控、环境整治、项目谋划、宣传推介、争取资金支持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廊桥保护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系统性加强我市廊桥保护研究利用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廊桥保护三年行动的通知(2023-2025)》(文物保发〔2023〕16号),《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物局关于福建省廊桥保护行动三年计划(2023一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文物字〔2023〕370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决定成立邵武市廊桥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廊桥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全力以赴做好廊桥专项调查、本体保护、安全防控、环境整治、项目谋划、宣传推介、争取资金支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