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县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进行遴选,我县需培育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不少于144人,要求培育时间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学时),2、参加遴选的培育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3、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4、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5、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机构不得分包、转包培育任务,应出具上一年度培育项目已完成并验收通过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但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证明,并且出具培育任务不存在分包、转包等违规行为的承诺书),(3)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文件、培训经验、培训管理和服务能力等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请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3、公示:专家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并签订培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