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51号苏农计〔2023〕23号)文件要求,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计划8万亩、资金800万元,依据我市《关于海安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申报指南的批复》(海农复〔2023〕39号),镇农业农村部门核查验收,海安祥春农地股份合作社等27家服务组织实施了小麦、水稻全程托管项目,海安丰景家庭农场等62家服务组织和个人实施了水稻插秧项目,海安亚天家庭农场等40家服务组织和个人实施了小麦、水稻收割项目,海安周小兵家庭农场等99家服务组织和个人实施了小麦条播项目,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区镇上报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目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种、收全程服务已完成,现就2023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补助金额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7日,或发现补助对象存在骗取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情况的,请向海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附件:1.《海安市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托管补助公示表(新型合作农场)》2.《海安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补助公示表(插秧机)》3.《海安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补助公示表(收割机)》4.《海安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补助公示表(播种机)》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0日海安市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托管补助公示表(新型合作农场).xlsx海安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补助公示表(收割机).xlsx海安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补助公示表(插秧机).xlsx海安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补助公示表(播种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