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农业农村局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松农发〔2023〕174号)文件要求,前期根据企业申报、各部门核对,现将2023年度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拟补助事宜公示如下:序号企业名称最高认定级别付息金额(元)拟贴息金额(元)1浙江振通宏茶业有限公司国家级1519367.25000002松阳县雪峰云尖茶业有限公司省级297252.19918543松阳县诚天和食品有限公司市级152733.31356874浙江香蕙茶业有限公司市级189160.79564025浙江正德和食品有限公司市级241428.41044666松阳县绿珍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市级395391.75836147浙江上河茶叶机械有限公司市级10017.7925648松阳县顺东竹木有限公司市级294676.64210009浙江天天健食品有限公司享受市级待遇289380.0125643合计3389408.08921230一、拟给予浙江振通宏茶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贷款贴息,详见下表,二、拟给予浙江香蕙茶业有限公司连续在库租金补助,详见下表,企业名称在库年数租金(万元/年)拟补助(万元)浙江香蕙茶业有限公司2015年10月上规入库60.827550公示期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农业农村局联系反应,电话0578-8802206,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0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