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相关单位:依据《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滨科字〔2022〕22号)规定,现将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第二批)补贴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批计划安排产学研合作“揭榜挂帅”项目补贴13项,检验检测费用补贴16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奖励3项,其中,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奖励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科技人员及团队,也可用于科研设施与仪器的运行维修维护、升级改造、分析测试技术及方法研究、临时聘用人员补助及实验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等,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在拨付2023年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第二批)补贴资金前,请再次核查企业是否存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中“不予支持范围”情况,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有上述情形,则不予补贴,请将核查情况加盖公章通过政务内网反馈至市科技创新发展研究院,附件:2023年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第二批)补贴计划项目表.docx滨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