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重点村镇对乡村旅游的服务带动功能,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安排,在各地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入选第四批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的26个村名单和4个镇(乡)名单,现予公布,各地要在政策、资金、市场、人才等方面加强对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支持,列入名录的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要不断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力度,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引导扶持乡村旅游民宿和农家乐规模集聚发展,特此通知,附件:第四批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