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陈鹏等5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情况见附表,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8号)规定和《温州市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指南》温人社发〔2023〕32号,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2日,如无异议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公示举报电话:0577-88990823,序号姓名经营实体名称放贷金额(万)贷款起止时间人员类别贷款类别贷款合同年利率(%)放贷银行1陈鹏温州市鹿城区广化鹏浩食品店3020231012-20241011其他人员二类贷款4.95鹿城农商行2叶燕燕温州鹿城区吾邻麻一服术服装店3020231204-20241203毕业5年(含)以内高校毕业生二类贷款4.944泰隆银行3胡龙龙弈辰企业服务(温州)有限公司1020231205-20241204毕业5年(含)以内高校毕业生二类贷款4.95鹿城农商行4潘晓武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驰恒家居店3020231212-20241211其他人员二类贷款4.95鹿城农商行5南雷鹏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心慕饰品店3020231220-20241219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二类贷款4.95鹿城农商行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