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南县加强就业创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人社字【2022】8号,对招用帮扶对象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县园区企业或园区外规上企业,根据实际招用帮扶对象人数按年给予企业(实体)1000元/人岗位补贴,经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与开发领导小组审批核准,确定我县2022年申报园区企业岗位补助资金:经我中心初审,现就拟补助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共七天,其中工作日不得少于5天),举报电话:2632969,联系人:王金冠序号企业名称吸纳脱贫户人数(个)补助金额(元)备注1德泰包装(赣州)有限公司10100002江西晶晖锆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50003全南美威电子有限公司110004明扬(全南)服装有限公司220005北控城市服务(全南)有限公司40400006德泰包装(赣州)有限公司57500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7赣州龙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23000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