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文旅发〔2023〕146号)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申报的自治区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区)进行了严格评审论证,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同意,现将拟命名的3家自治区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区)名单公示如下:1.银川市西夏区2.银川市金凤区3.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示期7天(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反映,联系人:李国琴联系电话:0951-615065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2月19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关闭页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