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依法在市场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化承接主体,单环节承接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1、水稻生产环节:专业化统防统治(早中晚三季),对县外提供服务的作业量不纳入补助范围,三、补贴标准(1)水稻生产:①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小农户每亩每次补助4元,服务非小农户每亩每次补助3元,②机插秧服务小农户每季每亩补助35元,服务非小农户每季每亩补助30元,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市场服务价格30%,水稻生产环节经验收组核定的实际完成作业量在投资规模内对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各50%进行补助,油菜生产环节经验收组核定的实际完成作业量在投资规模内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对县外提供服务的作业量不纳入补助范围,项目全部完成后,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人员组成验收组,在服务环节结束后,及时到乡镇开展验收,服务主体向服务所在乡镇提交申报材料,乡镇收到申请后初审,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服务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五、申请材料社会化服务作业的申请、金溪县2023年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登记申请表、承诺书、政府购买合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作业量表统计表、公示情况说明、作业量拨款明细表、项目验收表、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满意度调查问卷,附件1:水稻机防申请材料.doc附件2:水稻机插申请材料.doc附件3:油菜申请材料.docx来源:金溪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