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清流县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清工信〔2022〕52号)文件精神,经工信、财政部门联合审核,现将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序号拟补助对象拟补助金额(万元)1清流县锦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9.82合计49.8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清流县财政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备核实,联系电话: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5361361清流县财政局5326352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清流县财政局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