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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咸丰县2021年农村交通物流发展项目实施企业予以资金补助的公示

咸丰县人民政府 | 2023-12-18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申报2021年农村交通物流发展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县交通物流发展局于2021年3月24日向全县所有物流企业发出《关于申报我县2021年农村交通物流发展项目的通知》,经评审公示,确定咸丰县聚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建设实施企业,达到了项目投资申报要求,2023年11月3日,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县供销联社和县邮政分公司就咸丰县聚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咸丰县2021年农村交通物流发展项目”进行联合验收,该项目符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申报2021年农村交通物流发展项目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物流基础设施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拟对建设实施企业咸丰县聚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补助资金15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7日,请向咸丰县交通运输局如实反映,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77号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咸丰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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