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实施科技创新考评工作,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市科技局在调研学习合肥、滁州等市科技创新考评工作的基础上,市科技局起草了《淮南市科技创新考评办法》,市直有关部门承担科技创新考核指标进行科技创新考评,三、起草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的通知(淮府[2022]5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淮府办秘[2022]30号)等文件要求,四、研判和起草过程淮南市科技创新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县区园区、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形成《淮南市科技创新考评办法(送审稿)》,五、工作目标每年对全市相关单位开展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市科技创新考核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自评得分和复核综合排名、争先进位排名情况,六、主要内容对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寿县经济开发区、凤台经济开发区、毛集经济开发区、承担科技创新考核指标的进行考评,对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营收比重、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主体培育及产业发展、科学技术经费支出、科技贷款增速、科技减税额增速、争取科研项目资金、科技项目支撑、研发平台建设、孵化平台建设、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园区集群建设、政务信息报送、综合评价进行考评,八、保障措施由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人才办等单位成立科技创新考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