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于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支付你失业补助金待遇(彭良丹身份号码:511681********2823),你于2022年8月已在四川艾庞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重新就业且参保缴费,在重新就业参保后你已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需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壹元整(¥6561元),我中心已于2023年10月20日向你发出《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穗埔社保收告〔2023〕500号),但因无法妥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告知书,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3年12月7日附件: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穗埔社保收告〔2023〕500号彭良丹:参保人彭良丹(公民身份证号码:511681********2823),我中心于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支付您失业补助金,您于2022年8月已在四川艾庞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重新就业且参保缴费,多领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壹元整(¥6561元)需退回,请您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壹元整(¥6561元),或将多领待遇退还到我市基金中心以下账户(划款时请备注“黄埔彭良丹退失业待遇”):账户户名: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保险银行账号:10045996143001000200003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广大路支行行号:403581000016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20-82053363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2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楼409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3年10月20日附件下载: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