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激励意见》(东政发〔2022〕17号,以下简称“科创18条”)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激励意见>实施细则》(东政办发〔2023〕11号)明确的具体办法,2023年度“科创18条”第一批奖励兑现工作,经各镇区审核上报、市科技局核实汇总,现拟对符合“科创18条”中获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副总等4类事项进行奖励,现将拟奖励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12月21日,监督电话:8521236589561315东台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15日附件下载: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