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由南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县长质量奖评审活动,向南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长质量奖评审结果,第十二条为保证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的有效实施和不同行业评审工作的一致性,第十三条县长质量奖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组织或个人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市场(顾客)满意度测评和专家评委会审议,南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按得分高低提出现场评审名单,提交南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提请县人民政府撤销其县长质量奖荣誉称号,第三十条南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由南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县长质量奖评审活动,审定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实施指南和评审工作程序,向南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长质量奖评审结果,第十二条为保证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的有效实施和不同行业评审工作的一致性,第十三条县长质量奖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组织或个人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市场(顾客)满意度测评和专家评委会审议,南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按得分高低提出现场评审名单,提交南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提请县人民政府撤销其县长质量奖荣誉称号,第三十条南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