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乡土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87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初审、各县(市、区)及功能区审核推荐、市人社部门评前初审,莫元花等3人具备乡土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卞庆中等15人具备乡土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拟提交省乡土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机关纪委联系,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80978091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80978241附件:2023年度全市乡土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前人员名单.xls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