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现将2023年省级数字农场(牧场、渔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申报主体,本市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单位生产规模较大,项目实施主体3年内所承担的各类项目实施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实现农业生产中温光湿监测、水肥一体化、远程视频监控、智能气象监测、病虫害预警等环境因子的智能感知和生产环节的自动控制,实现基地内3种以上农业生产环境因子的智能感知和3个以上生产环节的自动控制,请各园区、镇围绕本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项目载体情况,审核申报主体资格、信用和投资内容等情况,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1),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扶持内容,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各实施主体要按照申报的程序和要求,2023年12月20日下班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至仪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附件1-3.docx仪征市财政局仪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