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预〔2018〕2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1〕6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下放市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促进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拟将“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培育项目”等4个申报项目立项(广东省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暂未立项),现将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6日至4月12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立项项目正式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附件_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拟立项项目清单.doc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6日(联系人:陈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