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南通市海门区2022-2023年省以上科技创新与推广等16个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海农发【2023】67号)精神,按照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海农发【2020】312号)要求,2023年12月14日,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现场开展验收,对粮食烘干中心烘干机设备补助项目主体海门区戴氏家庭农场开展验收,现场查看新增机具、型号、数量、使用清洁热源等情况与实施方案内容一致,并查看台账资料,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达到建设要求,符合补助标准,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11月20日,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4日南通市海门区粮食烘干中心烘干机设备项目补助汇总表序号区镇建设主体新增烘干机申请财政奖补金额(万元)数量(台)品牌和型号1悦来镇海门区戴氏家庭农场4台(1组)中联重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