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4.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申报不同批(次)首台(套)示范,二、申报程序1.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单位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附件1),填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材料承诺书》(附件2),3.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高校及有关省属企业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有关高校及有关省属企业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三、有关要求1.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标准要求高,确保申报质量,填写《关于推荐××等×个项目申报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函》(附件3),2.请各市、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联系人:张盟伍剑锋电话:0531-51763671邮箱:snyjkjc@shandong.cn附件:1.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2.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材料承诺书.3.关于推荐××等×个项目申报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函山东省能源局2023年12月7日查看相关文件: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