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成财社发〔2020〕46号)精神,经本人申请,县就业局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复核及现场核查,现将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人员拟发放补贴情况公示如下:申请人性别毕业(入学)创业实体(项目)名称创业实体(项目)地址工商注册(创立)时间拟核发补贴金额(万元)时间院校李勇铭男2022.9.1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成都星火优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大邑县安仁镇迎宾路二段132号2023.5.251张语桐男2022.9.1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成都梧木岭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大邑县安仁镇迎宾路二段128号2023.3.271以上公示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以电话、书面或面谈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大邑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028-8829082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社会保险科,电话:028-88297139,大邑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3年12月13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