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海委发〔2022〕1号)、《印发〈2022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农发〔2022〕71号)、《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海农发〔2020〕312号)文件精神,11月15日,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组织相关专家对南京农业大学海门山羊产业研究院(南通海农山羊养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的海门山羊产业研究院建设项目进行了集中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12月19日前(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其他方式反映和匿名意见,联系电话:0513-68063808联系人:袁媛附:海门山羊产业研究院建设项目验收表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3日海门山羊产业研究院建设项目验收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