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对种粮生产者姓名、身份证号、稻谷和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申报补贴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对核实的实际种植面积与种粮生产者申报的补贴面积不一致时,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汇总各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后,四、补贴资金发放县(市、区)根据核定的补贴面积、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补贴程序、统一补贴时间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生产者,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审定的种粮生产者的补贴面积,生成每个村组的种粮生产者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种粮生产者姓名、补贴面积、补贴资金等内容),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实地考察、检查验收、工程实施监督(含建设期内外聘技术人员的劳务费)、绩效评价、资金和项目公示、竣工项目审计等管理方面的支出,市州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费应由本级政府预算安排,资金使用和管理:1.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县级财政部门不得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未履行报账程序的情况下拨付资金,11.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核实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出内容,市州级财政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等,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