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发<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关于鼓励“菜篮子”零售网点经营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大长管办发〔2018〕46号)文件规定,经过“菜篮子”零售网点经营户在规定时限内自愿向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提出申请,通过专业中介机构现场踏勘、评分,我局结合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确定了76户经营户纳入到区“菜篮子”补贴中,其中:主营店51户,每户补贴10000元,兼营店25户,每户补贴4000元,我局将委托大连成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对“菜篮子”经营户日常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3日前向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投资促进局实名反映(举报电话:85283216),若发现经营户未按要求经营,可向中介机构实名反映(监督电话:13624949876),附件:2024年度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菜篮子”零售网点经营户名单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