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甬市监质〔2020〕180号)和《宁波市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指引》(甬市监质〔2022〕263号)规定,经行业组织申报、专家论证立项、现场评价验收、部门集体评议等程序,拟对宁波市涂料与涂装行业协会、宁波文具行业协会承担建设的两个项目实施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2月12日--12月18日),序号项目名称拟补助单位拟补助金额(万元)1宁波市涂料涂装产业质量提升宁波市涂料与涂装行业协会25.92宁波市文具产业质量提升宁波文具行业协会27.5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需实名并书面形式向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易老师,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电话:0574-89189930,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