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3〕148号)文件精神,我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建农计〔2023〕28号)文件通知,截至目前,经乡(镇)政府推荐上报了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省级示范社,经我局审查,建宁县闽源鑫埠茶油专业合作社等4家合作社符合申报评定省级示范社要求,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具体名单见附件监督电话:0598-3955833建宁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0598-3982351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2日2023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名单序号名称经营规模经营地点负责人1建宁县闽源鑫埠茶油专业合作社油茶种植1200亩黄埠乡黄埠村郑林华2建宁县里心镇根源油茶专业合作社油茶种植1500亩里心镇上黎村李根仔3建宁县溪峰韵生态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560亩,野茶加工2.6吨溪源乡桐荣村余祖进4建宁县兴农植保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面积1.25万亩溪源乡溪源村岳邦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