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16〕86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所建立和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企业所在区县已开展区县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2022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采取纸质材料报送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申请2022年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编写《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填写《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经企业负责人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上签字同意并盖章后,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企业登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打开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系统,按相关程序确定2022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并授牌,取消其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资格,政务服务大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附件:1.《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4.企业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5.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系统操作指南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