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下达2023年度南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的通知

南安市科学技术局 | 2023-12-12
列支南财指标〔2023〕1号,经费使用参照《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0〕12号)和《泉州市科技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泉科〔2019〕190号)执行,服务单位应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明确科技特派员在专项经费使用中的主体责任,专项经费使用单位应专款专用、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经费使用参照《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0〕12号)和《泉州市科技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泉科〔2019〕190号)执行,服务单位应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明确科技特派员在专项经费使用中的主体责任,专项经费使用单位应专款专用、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更多精选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00:00:00
  • 2023-12-12
  • 2023-12-12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