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南财指标〔2023〕1号,经费使用参照《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0〕12号)和《泉州市科技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泉科〔2019〕190号)执行,服务单位应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明确科技特派员在专项经费使用中的主体责任,专项经费使用单位应专款专用、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经费使用参照《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0〕12号)和《泉州市科技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泉科〔2019〕190号)执行,服务单位应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明确科技特派员在专项经费使用中的主体责任,专项经费使用单位应专款专用、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