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创建方案的通知》(闽农经函〔2022〕520号)与《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创建的通知》(闽农经函(2023)8号)文件精神,经过公开征集,择优遴选组织共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在征集期限内(2023年11月28日--12月5日),平和农商银行提交申报材料,农经中心于2023年12月7号组织专家人员进行评审,认为平和农商银行提交的材料符合《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合作对象共建平和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的公告》的规定,经过平和县农业农村局集体研究,确定平和农商银行作为共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的主体,现将事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此有异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公示期间来信、来电或来访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9日监督电话:平和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0596-5235063驻平和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6-5232283,地址:平和县小溪镇东大路168号邮编:363700平和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