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各区(育才生态区)旅文局、各旅游协会、各涉旅企业: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三府规〔2023〕8号)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范围及扶持方式(一)贷款贴息,4.获评“金宿级”“银宿级”的民宿经营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5.获评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或中国旅游商品大赛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1.获评“金宿级”“银宿级”民宿经营企业年营业额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4.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新增备案并公布的水上旅游、低空旅游等新业态旅游项目企业年营业额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三、申报材料(一)基本材料1.《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2.《项目申报单位关于申请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请示》,(二)专项材料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还应按项目资金的用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贷款贴息的,旅游产业新建或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超10亿元的可直接向市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附件1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表附件2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3年12月12日(联系人:张彩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