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工作政策汇编〉的通知》(东科〔2019〕132号)的相关规定,经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对各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各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现将符合2023年东莞市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补助资金拟发放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3栋五楼,邮编:523000,联系人:梁健锋,电话:23328319,附件:1.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补助拟发放名单(2023).xls2.非全日制研究生交通补助拟发放名单(2023).xlsx3.非全日制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补助拟发放名单(2023).xls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