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函〔2023〕146号)有关规定,我办受理了阳江市安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详见附件),经核,阳江市安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申领条件,现对该公司申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0662-2231238,附件:申领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人员情况表阳江市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2023年12月11日附件申领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申请补贴期限(年月—年月)申请补贴金额(元)1刘秋月女441721********00212年内高校毕业生202303-2023084757.242项晓玲女441723********24242年内高校毕业生202303-2023084757.24合计95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