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贯彻落实《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313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10号)、《惠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惠府〔2022〕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我局起草《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0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jjcxy@huizhou.gov.cn,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科学技术局1111室(邮编516003),三、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惠州市科学技术局产学研与科技合作科,联系电话:0752-2882990,特此公告,附件: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线征集入口惠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