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各有关单位:为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促进全州旅游市场恢复、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10号)精神,将《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具体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详见任务分解表),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既要避免放松疫情防控要求盲目开展旅游活动,各县市、州级各部门不得以未收到红头文件或州级未制定配套措施等为理由,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家、省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学习研究,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特殊重要意义,(二)强化工作落实,州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督促指导责任,州文旅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州文化和旅游局)要定期调度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市、州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要强化跟踪问效,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报州文旅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杨辉,附件:1.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落实《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解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