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22〕1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现将《红河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2022年7月7日(本文有删减)红河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云政发〔2022〕1号)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适时协调推进中铝11.97万吨绿色铝项目实施,(三)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绿色化发展,(六)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园区建设,加快实施泸西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提级改造项目、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热力集中供应项目、开远食品加工产业园供热管道提升改造项目,重点发展先进环保装备制造、清洁能源、绿色服务等产业,加快推进县域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项目建设,推进个旧市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重点围绕节能环保、清洁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指导和帮助企业申报省级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推动绿色产业创新创业项目孵化,推进省级绿色金融示范县市和绿色金融示范银行创建工作。